工業車間溶劑油報警器屬于可燃氣體報警器的一種,固定式溶劑油報警器安裝位置和檢測面積參考可燃氣體報警器.可燃有害氣體報警器探頭的安裝位置是根據GB50493-2009《石油化工可燃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范》相關規定依據檢測氣體密度及風向確定探測器安裝位置應避免探測器安裝空氣流。
工業車間溶劑油揮發氣報警器一般情況面積室內空間依據保護半徑均勻布點即探測器安裝離釋放源距離7.5m內或兩探測器水平距離15m內;面積或存量通風部位室內空間應按室外情況布置溶劑油探測器,溶劑油濃度探測器安裝室外應布置氣體釋放源全頻率風向風側與釋放源距離宜于15m.
檢測比空氣重氣體探測器安裝高度應距面0.3~0.6m;檢測比空氣輕氣體探測器安裝高度宜高釋放源0.5~2m 說明:氣體密度于0.97kg/m3(標準狀態)即認比空氣重氣體密度于0.97kg/m3(標準狀態)即認比空氣輕。 《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范》(GB50493-2009)里面有詳細規定: 1.可燃氣體的一級報警設定值小于或等于25%爆炸下限; 2.可燃氣體的二級報警設定值小于或等于50%爆炸下限; 3.有毒氣體的報警設定值宜小于或等于100%最高容許濃度/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當試驗用標準氣調制困難時,報警設定值可為200%最高容許濃度/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以下。當現有檢測器的測量范圍不能滿足測量要求時,有毒氣體的測量范圍可為0~30%直接致害濃度;有毒氣體的二級報警設定值不得超過10%直接致害濃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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